10月9日,双节过后第一个工作日,恰逢周五。高圣沙龙第956期有幸邀请到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顾问李昕倩律师为大家分享基金清算法律实务。李昕倩律师主要从事金融、公司业务诉讼,涉及的纠纷类型包括资产管理(包括基金、信托、券商资管产品)、各类金融合同纠纷、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
李昕倩律师
首先,李律师为大家介绍了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以及基金清算的规则。其中,在基金合同(包括合伙协议、股东协议、章程等)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遵循怎样的规则?李律师为大家做了详细案例解析和分享。
接下来,李律师为大家介绍了基金清算的两种形式:自行清算和司法强制清算,并为大家分享了司法强制清算的案例。
基金自行清算和司法强制清算的具体流程,是本次沙龙的重点。
关于自行清算,有以下八个关键步骤:1、解散事由出现,清算条件成就;2、成立清算组或确定清算人;3、将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4、制作清算方案,报请股东会、合伙人大会(会议)确认;5、基金清算分配;6、制作清算报告,并经股东会、合伙人大会确认;7、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基金注销;8、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业协会备案义务。
关于司法强制清算的流程,李律师着重分享了以下六个关键点:1、前提条件;2、申请主体;3、前置程序;4、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人;5、表决机制;6、法院参与的事项。
分享是短暂的,讨论是深入的!高圣的同仁们,就基金清算的疑问和想法,和李律师进行了推演式交流,在座的各位受益匪浅。
错过了现场讲解、想要了解更多内容的同仁们,可通过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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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圣沙龙 | 第956期 · 基金清算法律实务